日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開征求廣東省標準《混凝土氯離子質量控制標準》意見,該省海砂使用、氯離子標準將規范化。
據砂石骨料網了解,《標準》對混凝土生產原材料、拌合物、硬化混凝土均提出了氯離子控制要求,摻合料、外加劑、拌合用水等也納入氯離子控制范圍。
《標準》要求,每批砂進場時,必須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建設用砂不宜采用海砂,嚴禁使用未經淡化處理的海砂;海砂不得用于預應力混凝土。
同時,《標準》還對檢測頻率、規則等進行規定,提出了詳細的檢測方法。
原材料氯離子含量控制規定
水泥
水泥中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10%。
建筑用砂
鋼筋混凝土用砂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3%,預應力混凝土用砂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2%。
建筑石子
對存在氯鹽侵蝕風險且非封閉存儲的混凝土用石子,應參照砂中氯離子含量的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進行控制。
摻合料
粉煤灰、粒化高爐礦渣粉、硅粉等摻合料中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6%。
外加劑
外加劑中的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6%。
拌合用水
對于鋼筋混凝土結構,拌合用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1000mg/L;對于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拌合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500mg/L。對于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的結構混凝土,拌合水中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500mg/L。
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含量控制規定
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的混凝土結構,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最大含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最大含量不得超過0.06%。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控制規定
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的混凝土結構,硬化混凝土中氯離子最大含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的混凝土結構,硬化混凝土中氯離子最大含量不得超過0.06%。
檢驗規則
原材料中氯離子含量檢驗
1 原材料進場時,原材料供應商應提供該批次材料的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型式檢驗等質量證明文件,特殊材料還應具有使用說明書。
2 原材料出場合格證或出廠檢驗報告應注明氯離子含量,進場檢驗的氯離子含量控制應符合以下規定:
建設用砂應每批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
受氯鹽侵蝕影響的石子應按砂氯離子含量的技術要求,每批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
膠凝材料首次應用時,應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同廠家、同品牌、同品種的水泥、粉煤灰和礦渣粉等膠凝材料每年應進行不少于1次氯離子含量檢驗;
外加劑首次應用時,應進行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同廠家、同類型的外加劑,每季度應進行不少于1次氯離子含量檢驗;
拌合用水氯離子含量檢驗應符合《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的規定,自來水不作檢驗要求;
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含量檢驗
1 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交貨檢驗。出廠檢驗的取樣和試驗工作由混凝土供方實施,交貨檢驗的取樣和試驗工作由混凝土需方實施。
2 同一砂源的混凝土出廠前,由供方進行不少于1次拌合物水溶性氯離子檢驗。
3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交貨檢驗不應少于1次,由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檢驗;當混凝土原材料發生變化時,應重新對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進行檢驗。
4 混凝土生產企業,每年應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同一配合比混凝土進行不少于1次拌合物氯離子檢驗。
5 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質量控制需要,可隨機在澆注地點取樣進行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檢驗。
6 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出廠檢驗不合格時不得出廠,交貨檢驗不合格時混凝土應進行退貨處理。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驗
1 混凝土應進行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驗,對于重點工程或設計有特殊要求時宜采用酸溶法,均應滿足本標準要求。
2 同一工程、同一強度等級混凝土,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數量應不少于1組。
3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檢測應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
4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結果符合表4.3.1的規定時,判為合格。當出現不合格時,應對同一批次實體混凝土雙倍取樣按酸溶法進行復檢,若復檢結果全部合格,判為合格,若復檢結果仍有不合格,判為不合格。
5 當混凝土氯離子按配合比計算的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理論計算值或拌合物氯離子含量檢測不合格,且已應用于工程混凝土時,應對該批次及相鄰兩批次硬化混凝土進行氯離子檢測。最終以硬化混凝土氯離子檢測結果為準。
6 硬化混凝土氯離子含量存在爭議時,應以酸溶性氯離子含量作為最終結果進行評定。
7 當硬化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不合格時,應由施工單位和混凝土生產單位提出總結分析報告及質量事故預案,并通過專家論證評估后,制定后續專項處理技術方案,經設計復核后執行。